近日,网友李女士向当地媒体反映,沈阳的一些幼儿园规定,孩子上满五天即收半个月托费,上满七天即收一个月托费。李女士认为这种规定不合理,想知道幼儿园的做法是否有依据。带着李女士的疑问,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省内幼儿园收费规定大致相同
记者走访了沈阳市内几家幼儿园发现,各幼儿园对于入托费用的规定大致基本相同,只是对上课天数的要求稍有区别。例如新兴幼儿园规定,只要孩子上课超过5天,则需要按整月交纳托费。和平区少年宫幼儿园则规定孩子上课超过3天便按整月交费。还有其他幼儿园将天数定为了7天到1天不等。
此外,盘锦的兴隆双语幼儿园规定,孩子开始来幼儿园时,上课天数不超过4天,则按天数计费。5-9天按半个月计费,满10天按整月收费。大连的小问号幼儿园规定,上课少于半个月按半月收费,超过半个月才按全月收费。
沈阳市教育局:幼儿园规定合理
对于幼儿园的这种收费规定,沈阳市教育局学前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早在2003年,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物价局以及沈阳市财政局三方联合下发了一个93号文件即《关于幼儿园(所、班)缴费及收费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虽未出席但没有办理退园手续的,按在园儿童标准收取保育教育费”。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幼儿园属于自筹自支单位,靠托费来维持日常开销,所以三方才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托费的文件,只要不办理退托儿手续,就算一天不来,也正常收取托费。
辽宁省教育厅: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来定
辽宁省教育厅学前处工作人员王女士向记者介绍,2013年初,辽宁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辽宁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每月实际在园日累计不足3天(含3天)的,按实际在园日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超过3天不足10天(含10天)的,按半月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超过10天的,按月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日据实结算。
王女士还介绍,省里只能规定幼儿园的收费项目以及内容,具体的收费标准是由各市来定。以沈阳市为例,新的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论证,所以只能维持原来的收费办法。
辽宁省消协:因孩子自身原因申请退费缺少依据
辽宁省消协维权专员冯增文表示,幼儿园教育属于学前教育,并非国家义务教育范畴,所以可以理解为一种收费服务。如果是幼儿园本身的原因导致孩子无法正常上课,例如校舍装修等情况,家长可以提出相应的主张,但是如果是孩子自身原因,那么家长申请退学费则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
· 本站隶属于中國防偽碼查詢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 1766923 China anti-counterfeiting code inquiry Centre Limited 网站备案:京ICP备13034703号-1
· CopyRight 2008-2017,Powered By http://www.95315.org Inc.All Rights Resered QQ:824336698 邮箱:fangweima@163.com 电话:4001153315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北京网络公安 国际联网备案
北京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 本网除注明来源中国315防伪标签网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中国防伪码查询中心 京ICP备090147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