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2日讯 12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飞行检查情况函,通报武汉市葆春蜂王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冷冻库房防鼠装置不完善、叉车进料带来污染隐患、不合格原料退货和处理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在今年6月和8月的食药监局抽检中,武汉市葆春蜂王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和西西果蜂蜜分别被检出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本次飞行检查情况函中指出,8月28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对武汉市葆春蜂王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11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冷冻库房防鼠装置不完善。不符合GB 14881中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叉车进料带来污染隐患。不符合GB 14881中4.1.1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不合格品管理方面
不合格原料退货和处理记录不规范,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武汉市葆春蜂王浆有限责任公司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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