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共抽查了香洲辖区内食品流通、餐饮经营企业614家共1439批次食品,所检项目发现1家大型餐馆1批次糕点和1批次发酵面制品、 2家中型餐馆1批次糕点和2批次发酵面制品、 2家小型餐馆3批次发酵面制品及1家小吃店1批次油炸面制品的铝的残留量不合格。
香洲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样检验项目是铝的残留量、甲醛次硫酸氢钠。本次抽检,受检单位包括有小型餐馆231家,小吃店113家,其他餐饮92家,中型餐饮82家,超市30家,小食杂店23家,大型餐馆22家,快餐店10家,商场7家,饮品店2家,特大餐馆和学校及托幼机构各1家,共抽取614家单位的1439批食品,经检验,有6批次发酵面制品、2批次糕点和1批次油炸面制品检出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整体合格率为99.37%,说明目前香洲区流通及餐饮领域的面制品、糕点食品总体质量情况良好。
食药监部门提醒,根据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的使用要求和限量,在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时,只能使用在面糊、裹粉、煎炸粉、油炸面制品、焙烤食品中,铝残留量限量 100mg/kg,在生湿面制品(如湿面条、饺子皮等)、发酵面制品(如馒头、包子等)中不得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自身产品类别充分了解,并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或用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消费者在日常制作面制品时,应尽量避免使用含铝添加剂或根据使用说明使用,以免铝残留所致的健康危害。
在抽样检测中发现铝残留量不合格产品,香洲区食药监局已依法处理。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市民对面制品、糕点中泡打粉使用的科学认识,加强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保障香洲区的食品卫生安全,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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