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闫娜百洋医药集团
当前,我国科学技术研究转化率较低,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的资料显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综合科研转化率低于3%,近年来也不到5%,远低于30%的发达国家水平。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上有着较大差异,欧美、日本等国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比率均达到50%以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势必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科研成果转化,特别是在关键技术节点上攻克难关,聚焦高端国产替代,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的方向之一。
2015年开始,国家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相关细则。后疫情时代,基于“双循环”的发展需要,很多企业开始思考从科技成果转化入手,制定符合国情和科技发展现状的战略,对关键技术的“卡点”和“堵点”发起攻击,以期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和价值,以应对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期望。科技成果转化不但能为上市公司带来估值增长,也对企业运营的长期业绩带来了保障。
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
遇到的问题
高校缺乏对科研人员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的激励。首先,在当前高等教育的评估制度中,完成了重大研究规划课题、争取到国家科技部的政策经费或自然资金支持、撰写高质量的报告仍然是科研人员评定高级职称的主要标准,这极大地降低了他们参与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情。其次,不少学校在激励科研人员转化技术成果时,以企业支付的专利费用为主,其价值通常低于学术论文等研究奖励取得的报酬,不如“杰青”或博士等荣誉给科研人员带来的利益大,这使得科研人员偏向学术而对转化的热情不高。同时,科研人员对于科研成果的经济收益尚不确定,商业表现尚不可知,也会对科研成果的转化带来不确定性。
科研人员精力有限,不利于科研成果转化。参与科研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一般具有双重身份,其在高校任职的同时,一般还以技术入股的方式成为科创公司的股东之一。科研机构与企业对人才的评价标准不同,这就意味着科研人员需要择一投入精力。以教授职务为例,一般要求科研人员必须取得副教授职务六年以上,或取得副高职务以来必须在全国性杂志上发表主要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有一部以上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是某个专业带头人或一个项目的重点研发人才。而企业则不同,企业一般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以达到对所有者、顾客、雇员以及社会大众的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并以创造商品或劳务换取收入。两者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完全不同,这就使得科研人员在精力不够的情况下需要择一发展。大多数科研机构把技术人员所完成的科研项目数量、课题费用多少当作评定职称的主要标准,把所撰写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数量和鉴定以及获奖结果当作另一项主要标准,并没有把科研成果是否工业化、产业化,之后又能产生怎样的效益当作主要评价标准。
科研人员对商业管理有认知偏差。在科研机构中成长的科研人员一般在某一领域具备很强的专业性,通常是高校或研究所的教授及其学生。由于一直在高校做科研,几乎不了解商业规则和经营管理,对商业规则和经营管理的意识薄弱,也无精力钻研和学习,这给科研成果转化带来了很大障碍。目前市面投资方基本是财务投资或产业投资。财务投资方无心管理,更多考虑的是创新公司在一定时间带来相应利益;产业投资方虽有法人治理结构,但很难与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专业人士在同一认知领域下沟通。企业方和科研人员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也会带来科研成果转化的管理困难。一方面,科研人员视专利为个人归属财产,不愿交由其他方管理和经营,导致专利失去部分控制权;另一方面,企业方也存在科研成果从实验室放大为产业化生产的不确定性。
科研转化项目管理人才匮乏。当下我国的科技成果推广企业,大多在企业孵化过程中就涉及了技术投资,其对象也大多以技术为先,通常以技术形式入股成为科创公司的大股东,忽略了实际参与科技成果推广的商务人员与企业管理者。由于在科研成果转化进程中涉及若干个环节,从实验室到扩大生产,不可避免与外包公司合作,以达到降低研发成本和管理成本的目的。在科研转化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起到了重要作用。科研项目管理人员不但需要很强的专业背景,还需要极强的项目管理能力以及熟知政策法规,才能通过对第三方的管理,督办科研成果转化进度,对中试、放大生产等关键环节才能把控。待科研项目成功获得商业批件,其成果也需要专业人员与市场进行对接,但是其奖励范围通常是以一线技术人员居多,忽略了参与科技成果推广的商务人员与企业管理者。
科技成果转化
在上市公司落地的解决方案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首先,要不断完善有关法规以形成完善的法治环境,促使高等学校改变观念,从而为逐步理顺高等教育技术成果转变途径创造契机。其次,进一步健全科研人员考核制度,把科学技术的转化成果列入科研机构考核当中,提高科研工作者对科学技术转化的主动性。最后,可参考西方国家的商业收益分配模式,将发明者及其所有者院系和学校也都纳入科学技术商业收益分配范畴,这样将会大大激发三方共同参与科学技术转化事业的积极性。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科创公司董监高在公司的不同职责。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未来管理的重点,对其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也提出了较高要求。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效率的建议,分六个领域提出了十七个要求,首先就是提升公司管理能力。做好公司治理工作包括管理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管理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经营会。在证券市场,近年来发生的上市公司内部财务状况弄虚作假、公司内部争斗、侵犯上市公司权益等问题,也属于公司管理问题。科研创新公司由于起步晚,资源通常集中在少数几个科研人员手中,因此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况且,高校教授在本领域的学术地位高,专业资源丰富,一旦对法人治理结构缺乏了解,容易对上市公司市值造成一定影响。基于此,科创公司在创立之初就开始构建健全的企业法人治理架构,以明晰股东会、董事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尽量做到权责利对等,为科创公司上市计划做好铺垫。
加强上市公司战略协同,增强资源协同性。对于上市公司,股民要求业绩要有很强的增长性,其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政府资源等企业资源往往与业绩相匹配。科创公司资源基本集中在高校,没有转化的条件和资源,无法在短时间内依靠自身良性运转,只能依靠投资人的资金存活。上市公司的战略转型往往不会脱离主营业务,而在其产业相关领域关注科研成果孵化,最终形成产业资源共振,以达到科研成果商业价值最大化。上市公司需寻找与其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同性最好的科研成果进行转化,以保证经济利益和战略增值。
校企合作,培养复合型人才。由于学校和企业对人才的评价标准不同,导致在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衔接困难。科研单位应该对科研人员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加以培训,企业应该对科研人员的项目管理能力做好实战训练。一方面可以促进公司现有人才全面提升,有效吸纳企业紧缺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也可以推动高校人才落地服务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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