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亚利沈阳大学商学院
近几年,我国加大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决策主体的高管,对会计信息的存在、处理和质量控制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为了谋求利益最大化,可能会粉饰会计账表、选择性披露会计信息等。
在资本市场全球化的浪潮中,信息和激励已成为资本市场的两大焦点。我国不断完善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的行为。据国泰安数据库提供的违规信息统计数据显示,自2016年到2018年,违规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共计1050家,各类违规行为共计2149次。其中,违规类型主要为披露时间延迟、披露内容缺失及披露内容失真等。
本文以深交所2016年至2018年的所有上市公司作为初始研究样本,选取深交所信息披露考评数据作为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指标,在分析之前剔除以下类型的数据。首先是ST、*ST类上市公司,该类上市公司连续多年亏损,继续保留会影响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其次是金融、银行和保险类上市公司,此类上市公司经营模式及信息对外公开的制度与其他行业差异较大,因此将其从样本中剔除;最后是其他需要剔除的事项,上述上市公司被剔除后,为保证数据更确切,对经营数据有限的上市公司予以剔除。经筛选后,共计得到5071个样本公司,其中2016年有1695个样本,2017年有1695个样本,2018年有1681个样本。
为解决管理层与企业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所有者会对高管采取激励措施,以此降低管理者发生道德风险的概率。高管是否出现自利行为与其预期报酬有关,当高管的付出与收获不对等,也就是薪酬与预期报酬相差过大时,高管往往会操纵财会信息满足自己的利益。而当高管实际薪酬与其心理预期报酬一致时,高管则会主动积极地披露信息,进而有效缓解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此,本文提出假设H1:上市公司的高管货币薪酬激励与信息披露质量呈正相关。
所有者应向管理层支付一定的股权,使管理层和公司所有者的利益一致。如果只是对高管进行单纯的货币薪酬激励,并不能从根本上抑制高管的不良行为。为了自利,高管会选择风险较低的项目,但风险低的项目必然收益较低,而所有者的目标是企业长远发展带来更多收益,很显然高管行为的选择与所有者所追求的目标不一致。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让高管持股,从而弱化他的自利行为,并愿意付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进行经营管理与信息披露,做决策时也会兼顾所有者的利益。由此,本文提出假设H2:上市公司的高管股权激励与信息披露质量呈正相关。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构建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Quality=α+β1X1+β2X2+β3SIZE+β4LEV+β5ROE+ε
其中,Quality 代表信息披露质量,X1 代表高管薪酬激励,X2代表高管股权激励,α代表常数项,β1至β5代表主要变量的回归系数,ε代表随机误差项。
将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后,得到数据:
可以发现,Quality最小是1(不及格),最大是4(优秀),均值为3.026,标准差为0.634,说明这些公司对外公开的信息质量存在差异但总体状况良好。高管货币薪酬激励的最小值为11.945,最大值为17.011,均值为14.434,标准差为0.649,说明这些公司在实施高管货币薪酬激励方面存在差距,但大多数企业还是非常重视此项激励,差异不明显。经营性股权激励最小为0,最大为1,均值为0.813,标准差为0.390,说明这些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总体而言,股权激励使用率不高。企业规模、财务杠杆、盈利能力各个指标的数值均控制在合理范围,说明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指标较为合理。
相关性分析衡量的是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本文选取2016—2018年深交所上市公司为样本公司,对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了检验,可以得出:货币报酬与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系数为0.193,在1%置信水平下是显著的。表明提高高管的薪资报酬可以促进企业对外公开信息质量的提升,并且二者成正比,即高管的财务报酬越高,对外公开信息质量越高,进一步验证了假设H1。高管的股权激励与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系数为0.076,这在置信水平为1%下显著。表明给予高管股权激励同样可以促使对外公开信息质量的提高,并且呈正相关的关系。由于高管持有公司股票后,与所有者利益一致,会更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以获取更大的利益,从而更加注重对外公开信息的质量,这与假设H2一致。企业的规模、盈利能力与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172、0.337,在1%置信水平下是显著的,并且均呈正相关变化,说明在一定条件下,当公司规模越大、获取利润越多时,公司越愿意对外公开信息,以此吸引投资者。
本文同样也采用SPSS22软件对研究涉及的各变量进行了回归分析,变量回归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所选变量的VIF小于2且远小于10的临界值,因此可以认为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F值为209.145,显著性为0.000b,在0.01时水平显著,说明该回归通过了F检验。高管货币薪酬激励、股权激励、企业规模、财务杠杆及盈利水平这五个指标都符合在1%置信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各个具体的指标和假设检验分析如下:拥有较高管理的货币报酬和信息披露质量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正比关系,随着货币报酬的提高,对管理者行为的激励和限制越大,对外公开信息质量越高;股权激励和对外公开信息的质量之间存在着在1%置信水平下明显的正比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对管理者给予一定的股权激励,能有效地抑制高管的短期利己主义,有效地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控制变量中公司规模和盈利水平分别与信息披露质量在1%置信水平有明显成正比。这意味着企业规模越大,盈利水平越高,企业对外公开的信息质量就越高;同时,数据显示了财务杠杆和信息披露质量在1%置信水平上明显的反比关系,这意味着公司资产负债率高时,不愿公开自己真实的财务状况,从而导致对外信息公开质量的下降。
本文的研究对象选取2016-2018年深交所上市的5071个样本数据,选择深交所的信息披露考评数据来评估上市企业信息质量情况。选择高级管理人员薪资激励与高管股权资本激励作为高管激励的替代指标,同时选取企业的规模、财务杠杆、盈利能力当作控制变量,通过SPSS工具分析,检验得出高管货币报酬激励和股权激励分别与信息披露的质量有明显正比关系的结论。
良好的激励措施可以提高公司信息公开的质量,公司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将财务货币补偿与股权激励相结合,弱化高级管理人员的短视行为。我国应不断建立或逐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为投资的人提供更优质的投资信息。健全的评级制度对我国企业对外信息公开质量进行要求,从而可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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