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保国潍坊滨恒热电有限公司
财务共享作为大数据背景下的创新财务管理模式,逐渐得到众多企业的认可和采纳,旨在通过集中会计作业对预算、结算、业绩分析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随着数字化浪潮不断推进,财务共享中心的定位及作用正在不断被重新定义。企业应积极应对财务共享的合规性问题与监管问题,以此促进高质量发展。
财务共享是一种依托信息技术实现的,以流程化、标准化和规模化为显著特征的管理模式。对财务基础工作进行集中处理、优化流程以及提升效率,旨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并提高经营效益。财务共享需要企业不断适应信息技术的变化,以保持其竞争力。
企业财务共享的合规问题
具体而言,财务共享合规就是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保障客户隐私和商业机密,确保一定的服务质量。此外,财务共享也需要不断优化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应用先进管理工具。
企业财务共享合规的操作要求。针对国内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要求,在建设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时,需要全面考虑组织人员、制度流程、数据信息、信息系统等因素,以满足上市公司的合规性、独立性要求。共享中心通常应独立于财务组织,对于成熟运作的财务共享中心,也可考虑成立独立法人实体,向利润中心转型。
企业财务共享的合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随着数字技术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开始通过应用财务共享模式解决传统财务管理中,总部对分支机构管控困难、会计核算成本效益低下等问题。然而,这也对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他们需要更加精于专业,善于沟通,并勤于分析和判断。
人员集中问题。在实行财务共享这一模式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人员难以集中的问题。例如,中央企业在实施财务共享时,可能会出现人员分散、集中管理困难的问题。处理上市公司业务的人员直接与上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上市公司建立劳动人事关系,且上市公司的作业人员办公场所也应当单独设立。
财务信息系统统一问题。财务信息系统的统一和整合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在多元化的业务环境下,如何完成财务信息系统的对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企业实施财务共享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运营管理体系完善问题。对企业而言,完善运营管理体系也是一个重大挑战。企业需要在流程设计、人员培训、业务衔接等方面发力,以保证财务共享体系顺利运行。
流程再造和财务人员转型问题。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设是一场财务领域的变革,需要改变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对财务人员的角色和职责进行调整。因此,流程再造和财务人员的转型也是企业实施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的一大阻力。
企业财务共享合规的影响因素
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对财务共享的质量和效率有直接影响。如果共享中心的业务人员不能完全具备承接和区分各类不同性质财务业务的基本能力,可能会导致办理财务共享业务不规范,从而影响财务共享服务的质量。
财务信息系统的统一和整合。在多元化的业务环境下,如何实现财务信息系统的统一和对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实施财务共享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运营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企业需要构建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包括流程设计、人员培训、业务衔接等方面,以保证财务共享模式顺利运行。
法规监管因素。对于国内上市公司来说,在建设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时,需要全面考虑组织人员、制度流程、数据信息、信息系统等因素,以此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共享的合规性、独立性要求。
企业财务共享监管的主要内容
监管的必要性与目标。对企业财务共享的监管是必要的,其目的在于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提升工作效率、控制成本、推动企业财务转型以及优化业务流程等。
全程监管方案。由于企业与财务共享中心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因此需要一套全程监管方案,确保财务共享中心按照要求履职,避免引发财务风险。
运营管理人员的内部监督职能。这些工作人员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财务数据进行实时在线监督,并对重要的经营事项实行审批制度,这有利于规范会计核算、监督财务制度落实情况、拦截违规行为,从而有效减轻了内部财务稽查的工作量。建立财务共享中心可以使财务核算流程管理集中化、标准化,当有新的地区建立子公司或收购新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就能马上为它们提供服务。
企业财务共享监管的现状与问题
自2013年起,央企开始大规模建设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但运营时间普遍较短。尽管财务共享在国内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其监管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以推动企业财务共享的规范化发展。同时,业界也在积极探索共享服务中心的优化工作。
财务共享在推动企业财务管理转型和提升工作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如下的一些问题:
信息系统整合力度有待加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持。然而,目前一些企业的信息系统整合力度还不够,这可能会影响财务共享的效率和数据处理的准确性。
财务共享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虽然监管部门已经发布了一些文件,旨在推动企业财务共享服务的规范化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企业财务共享合规与监管的国际经验
近年来,许多国家的企业正在不断拓展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职能,将一些基础职能也纳入共享服务中心,以促进其核心运营能力的提升。同时,数字化浪潮也在重塑财务共享中心的定位及价值,这些企业正在适应这一变化,积极推进共享模式、流程和技术创新,提升共享效率,扩展共享边界。
此外,这些国家也会对企业财务共享实施严格监管。例如,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作为一个国际专业会计师组织,认为其会员和学员在财务共享等领域的操作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规范。
财务共享是一种集中管理财务流程的方法,旨在提高财务效率和减少成本。这一概念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上许多大企业都建立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国家在财务共享合规与监管方面都有一些成功经验,其中,最突出的有两点:这些国家通常有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财务共享合规和监管,这些机构会发布相关的政策和指引,确保企业遵守适用的法律和规定;这些国家的政府也会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财务共享的发展和应用,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进步。
国际上在财务共享合规与监管方面的经验,为我们带来了以下启示:
注重监管机构的作用。为了推动国际化经营,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对企业的财务进行管控。随着时间的推移,财务管控已成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取得成功的关键。
关注数字化和技术驱动。自20世纪80年代起,财务共享服务中心(FSSC)逐渐被全球各大企业接受,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数字化技术的进步不断改变了财务共享的运作方式,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当前的挑战并把握未来的机遇。企业财务共享的合规与监管,可以采用以下策略:
完善企业财务共享的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需要关注监管机构的引导和推动措施,财政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都在鼓励企业建设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此外,中国证监会与香港交易所也针对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发布了法规。另一方面,是要发挥央企的示范作用。国资委要求央企应完善财务数智体系建设,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探索数字化、智能化财务。此外,要丰富财务共享模式的多样性。财务共享模式可以是企业内部运作的财务共享模式,也可以包括自建和外包的混合模式,不同类型的财务共享服务可能需要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随着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不断发展和创新,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新的业务需求。
增强企业的财务共享合规意识与能力。企业首先需要明确合规目标,制定相应的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实施财务共享的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次,企业应对财务共享人员进行合规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最后,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共享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近年来,数字化浪潮不断重塑财务共享的定位及价值。国资委提出要“推进共享模式、流程和技术创新”,因此,企业应不断更新技术手段,提高数据分析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共享服务的风险管理机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风险类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可能会面临各种潜在风险,包括内部控制风险、数据安全风险、运营风险等。因此,企业首先应明确这些风险类型,以便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强化信息系统应用研究。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企业应不断更新技术手段,提高数据分析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此外,还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对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准确定位共享服务。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和发展目标,准确定位财务共享服务的角色和职责,避免因为定位不准确而引发风险。
及时进行业务对接和人员培训。为了确保财务共享体系的顺利运行,企业应及时进行共享业务的对接,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制定相应的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财务共享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促进企业财务共享的创新发展与合作,可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技术创新。财务共享中心的高效运转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有力支撑。例如,可以规划建设以“共享报账+共享运营”为核心的一体化智能财务共享平台,起到集成业财数据、执行管控标准的重要作用。
风险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制定相应的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企业财务共享合规,不仅关系企业发展,也是实现财务管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财务共享的监管体系仍在完善中,但在未来,财务共享的合规与监管态势将更加复杂,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企业来说,应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加大监管力度,增强合规意识和能力,并促进自身的创新发展。
· 本站隶属于中國防偽碼查詢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 1766923 China anti-counterfeiting code inquiry Centre Limited 网站备案:京ICP备13034703号-1
· CopyRight 2008-2017,Powered By http://www.95315.org Inc.All Rights Resered QQ:824336698 邮箱:fangweima@163.com 电话:4001153315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北京网络公安 国际联网备案 北京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 本网除注明来源中国315防伪标签网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中国防伪码查询中心 京ICP备090147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