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报11版以《是谁在贝因美奶粉中放进了异物?》为题,报道了张店市民在给孩子食用贝因美奶粉时发现一枚绿豆大小的异物一事。报道见报后,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今天,消费者王先生告诉记者,11月13日,贝因美奶粉山东地区负责人承诺给予王先生三倍赔偿,但今天上午,报道见报后,该负责人却反悔了,并称目前此事已由贝因美总公司法务部来处理。记者了解到,工商和食药监部门将介入此事。
“昨天听说记者要采访此事,他们的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弯,并承诺给我三倍的赔偿。”今天上午,消费者王先生告诉记者,11月13日晚些时候,贝因美奶粉山东地区的相关负责人曾打电话告诉他,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异物出自奶粉,但他们同样愿意给予王先生三倍的赔偿。王先生及家人也同意了对方的处理结果。
“她当时的态度非常好,我本来就想讨个说法,并非执意要求高额的赔偿。”王先生告诉记者,可今天上午,贝因美奶粉山东地区的相关负责人再次告诉他,11月13日承诺的三倍赔偿将无法兑现,目前事情已经上报到贝因美总公司的法务部,后续的处理也将由他们来接手。“她(贝因美奶粉山东地区相关负责人)解释反悔的原因是报道见报了,但她是否应该对我进行赔偿,与媒体的介入毫无关系。赔偿,我可以不要,但道理一定要讲清楚。”王先生表示。
“目前,事情已经由贝因美总公司法务部接手,后续的处理也由他们负责。”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贝因美奶粉山东地区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以事情已由总公司接手,自己不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采访。关于11月13日她是否承诺给予王先生三倍赔偿,她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至于为何又反悔该承诺,她没有解释。
“我们已经接到了消费者的投诉,稍后我们将当面查看混有异物的奶粉,再做出后续的处理。”今天下午,张店区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已经将问题投诉到了食药监部门,但具体情况还要等工作人员检查过混有异物的奶粉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想证明奶粉是否在出厂时就被异物污染,还得需要消费者拿出证据,也就是说需要消费者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奶粉进行检测。
此外,淄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表示,他们已经接到了消费者的投诉,工商执法人员将介入调查此事。
· 本站隶属于中國防偽碼查詢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 1766923 China anti-counterfeiting code inquiry Centre Limited 网站备案:京ICP备13034703号-1
· CopyRight 2008-2017,Powered By http://www.95315.org Inc.All Rights Resered QQ:824336698 邮箱:fangweima@163.com 电话:4001153315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北京网络公安 国际联网备案 北京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 本网除注明来源中国315防伪标签网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中国防伪码查询中心 京ICP备090147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