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吴晶)历时10年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19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布,这是对50余年来汉字规范整合优化后的最新成果,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国政府网同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本表为准,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
《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字8105个,分为三级。一级字表为常用字,收字3500个,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度仅次于一级字。一、二级字表主要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信息化时代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据了解,《通用规范汉字表》是在整合1955年以来中国制定的几个主要字表的基础上制定。一、二级字表主要依据字的使用度进行定量、收字和分级。三级字表主要通过向有关部门和群众征集用字等方法,收录音义俱全且有一定使用度的字。
字表还附录有《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通用规范汉字表〉笔画检字表》。本表将根据语言生活的发展变化和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必要补充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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