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淘宝,最近有几则新闻值得关注。其一,淘宝的母公司阿里巴巴在2010年有约0.8%、即1107名中国供应商因涉嫌欺诈被终止服务,这导致阿里巴巴CEO卫哲、COO李旭晖引咎辞职;其二,据媒体报道,本月央视315曝光将集中在网购和团购领域;其三,广州市芳奈服饰有限公司起诉淘宝网4000家网店一案,在武汉开庭,调查发现,淘宝网上,涉嫌售卖假“芳奈儿”的网店多达4000余家。芳奈公司已对其中1045家售假网店进行公证;其四,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百度和淘宝网列入假冒和盗版产品的年度“恶名市场”名单;其五,淘宝宣布将与国家九部委联动打假......
这些新闻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跟“淘宝”和“假货”两个关键词有干系。
作为中国最大的网络零售平台,近年来,淘宝曾经一度享有几近“崇高”的社会声誉,这一声誉不止局限于信息产业内的“最大”、“最多”、“最赚钱”之类评价,甚至看起来已关乎国计民生,媒体赞扬淘宝在为中国互联网业争光的同时,还给力解决就业难问题,用马云的话说“淘宝是真正的国有企业,我们属于社会主义中国,属于所有老百姓”,按淘宝发布的最新数据,2011年1月,淘宝网创造了164万个直接且充分就业机会,2012年淘宝将为中国创造超过1000万个就业机会。这在素来讲究“民以食为天”的中国,可谓善莫大焉。
但问题是,在淘宝的“大善”背后,却也隐藏着一个类似于“大恶”的问题:假货。自从中国有C2C这种电子商务模式以来,假货就开始与之共荣共辱。淘宝之前,垄断中国C2C江湖的是易趣,据说假货交易一度占据其总交易量的七成左右。后来易趣衰亡,淘宝取而代之且发扬光大,当年交易额做到几千亿人民币的时候,淘宝网就成了“中国最大的假货交易平台”(当当网CEO李国庆语)。
假货猖獗属于中国特殊国情之一种,淘宝网有假货当然不足为奇,从这个角度讲,淘宝有其被国情连累而“共辱”的一面。但在一些人看来,淘宝还有与假货“共荣”的一面,假货交易推动了淘宝的壮大,淘宝则促进了假货交易的“繁荣”。在以前,由于信息不对称,人们对假货交易往往又爱又怕,而淘宝创新的信用支付模式则填平了买卖之间的信任鸿沟,使消费者不再惮于购买假货。“80元阿迪达斯鞋”、“25元欧莱雅乳液”......商家们从不承认卖“假货”,但也不否认这是所谓“高仿商品”。假货为淘宝营造了一种更吸引消费者的低价市场环境,也为投机性经营的小卖家提供了生存土壤,对消费者来说,这几乎就是淘宝特色的一部分。
尽管假货背后有商业利益和市场份额,尽管中国有更宽松的市场与法律环境,但假货终究是假货,是违法行为的产物,无论暂时如何安全,一家合法的企业与违法物品长期关联都不是一件好事,更何况,马云还想把淘宝做成一家“伟大的企业”。有人将假货比做悬在淘宝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认真清查假货其损失绝不下于壮士断腕,但继续包容的话,却又不知道它何时会落下。更重要的是,假货使淘宝很难在境外上市,在国外对假货很不包容的环境下,仅假货可能引起的诉讼就是个大问题。
淘宝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些问题,所以近年来,它逐渐将重心从C2C转向B2C业务以及淘宝商城,这样做的一个不利后果是淘宝因此又与京东等竞争对手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丢掉了一部分领先优势。而且,据说淘宝商城也有假货......但最大的问题还是:市场究竟能留给淘宝多少时间。
马云说,假货是一种社会现象,淘宝不能杜绝假货的存在,这话没错。假货其实就是现时代社会的一面镜子,淘宝就是中国企业的一个缩影。一味站在道德制高点谴责淘宝没有意义,不是淘宝,而是整个社会有没有勇气直面假货。在民生与就业几成政府头等大事的今天,即便有大批负面新闻传来,即便美国人怒了,即便成千夫所指,淘宝头上的那把剑也未必就一定会落下。马云还说过,淘宝出了问题,可能几百万人会失去就业,几百万家庭都受到影响......这话虽然有点要挟的意思,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风总会吹过去。尽管假货会一直存在于现阶段的中国,淘宝之类的企业日子也不会一下子变得艰难,但对于那些梦想铸就伟大公司的中国商人来说,或许有个问题值得思考:柳传志曾经把本土的经营环境比喻成一片泥泞的“乌龟沼泽地”,只有做乌龟才能够生存,如果周围环境是坏的,我们是否除了一起变坏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我们的视野还远及沼泽地之外,又如何从一只匍匐的乌龟,成长为踩过沼泽地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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