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宝洁公司进口的两款玉兰油产品因涉嫌误导消费者,昨日(10月10日)被天津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专业一所进行调查。目前,部分商场已经对该产品进行下架停售。
根据《化妆品命名管理规定》,“玉兰油特效修纹眼霜”中的“特效”二字属于化妆品名称禁用词语。记者通过查询该产品的注册信息时发现,该产品注册的中文名称应该是“玉兰油‘特护’修纹眼霜”。
玉兰油特效修纹眼
《化妆品命名管理规定》中的禁用词语
另外,玉兰油的另一款产品“亮肤紧致霜”在其包装说明书和商场展示台的广告册中宣传该产品具有“淡化顽固斑点”的功效。经查,具有“淡斑”功效的产品应通过特殊化妆品认证才可销售,然而该产品为普通化妆品,其宣传的“淡斑”效果没有合法依据。
玉兰油亮肤紧致霜
接到打假人林枫的举报后,天津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专业一所的执法人员于昨天(10月9日)上午,对津乐汇购物中心销售的玉兰油商品进行调查,并当场要求下架。
对此,津乐汇购物中心的副总经理表示,该商品在全市各大商场玉兰油专柜都有销售,津乐汇是联营销售机构,产品问题直接由生产厂家负责,商场会对工商部门的执法给予积极配合。
目前,和平区工商分局专业一所依据《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涉诉的玉兰油产品进行调查。